据《新京报》报道,4月30日起,河北张家口张北县的“草原天路”开始收费,每人50元。近日该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了关于“草原天路”收取门票的价格批复,“草原天路”132公里的建成路段进入收费时代。草原天路收费这事儿,你怎么看?
没有收费公示是“硬伤”
草原天路收费这事儿一出,舆论立即炸开了锅。梳理一下,主要焦点集中在两个方面,一是“草原天路”属于二级以下的省级公路,且是政府投资,按照现有的公路收费等规定,当地没有收费权;二是按照现有《河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》,制定风景名胜区门票价格属于省级物价部门的权力,张北县物价局出台“草原天路”门票价格属于越权。
首先需要弄清楚的是,此次张北县物价局发布的《关于“草原天路”风景名胜区门票价格的批复》中,虽然“草原天路”涉及省道张沽线,但仔细研究文件,其通篇讲的是“草原天路”风景名胜区的门票价格问题,与一些网友质疑的所谓违规公路收费没有关系,起码并没有直接联系和重叠。也就是说,据此就把张北县的此次收费,理解为违规的二级以下公路收费,是有些不太合适的。
其次是张北县物价局此次收费批文到底是否越权问题。按照景区管理条例、票价管理办法等规定,很多省市景区的门票价格制定权,尤其是4A级以上景区门票价格具体标准制定权,一般都属于省级物价部门,或联合财政部门制定,最低要求也是这些景区门票价格权委托市级以上物价部门制定。这种情况下,如果没有上级物价等部门的特别委托或授权,县级物价部门的确没有制定任何景区门票价格的权力。
另一方面,也是最关键的,就是按照旅游法等规定,景区门票价格从制定到实施,最短也要3至6个月的公示期。但张北县物价局此次出台并实施的“草原天路”景区门票价格,4月29日才召开价格听证会,4月30日就开始实施,显然没有进行必要的收费公示和接受社会监督等,违背景区门票价格制定的程序性要求。这恐怕才是此次“草原天路”景区门票实施的“硬伤”,亟须反思和补正。
设卡收费是短视行为
“草原天路”由张北县政府于2012年投资3.25亿元建设。2014年有自驾和摄影爱好者偶然发现公路美景,在网上贴出照片后,有网友把它比作美国66号公路,称其为中国的66号公路。笔者没有去过“草原天路”,不过从报道来看,“草原天路”确实挺美:蜿蜒的道路配上湛蓝的天空,路两侧一一呈现出村庄、梯田、沟壑、山坡……自驾经过这条路,就像亲自拉开一幅色彩饱和度极高的风景画卷。自从被网友挖掘后,这条公路名声大噪,各路自驾爱好者和旅游爱好者蜂拥而至。但这能成为它携“美”圈地、收取门票的理由吗?显然不能。
一个简单的道理是,公路不能随便变更为收费的旅游景区。据报道,修建“草原天路”的初衷是为了连接张家口崇礼滑雪区、赤城温泉区和张北草原风景区。这就决定了它首先要服务于通行需要,服务于社会建设和当地百姓生活需要。张北县现在将它圈起来,按人次而非车次收取门票,便是以牺牲公路的公益性和服务性,换取经济收入。这无疑是一种舍本逐末的做法。
公路是发展经济的基础设施,是公用之路、公众交通之路。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利用贷款或者向企业、个人集资建成的公路,可以依法收取车辆通行费,但并不意味着能对每个缴纳了交通税费的个人收费。如果“草原天路”可以收取门票,这样的公路实在太多了。比如川藏公路,被称为中国“最美的朝圣天路”“最美的风情走廊”,是不是更有理由圈起来收门票?
即使抛开公路的公益属性不谈,仅从景区来看,“草原天路”收取门票也难以服众。一条路况一般的公路,一处坐落着村庄的开放性区域,一个没有多少景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地方,凭什么强加上景区名头,堂而皇之地圈百姓的钱?若因大批游客到来增大了公路维护成本,可在公路上提供一些便于观赏风景的收费设施或餐饮休闲服务,但公路本身除依法收取车辆通行费外,是无法收取门票的。
“草原天路”收门票也有越权定价之嫌。因为只有省级物价部门才有权制定风景区门票价格,张北县物价局无权决定。另外,这也是一种短视行为——一条“草原天路”设卡收门票,极可能影响它所连接的张家口崇礼滑雪区、赤城温泉区和张北草原风景区的旅游收入。与其设卡收费,还不如提高“草原天路”及其他景区的服务,以此增加经济收入。